索引号:000014349/2022-00728 | 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06日 |
名称:中共鄂托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工作总结的报告 | |
文号:鄂建党发〔2022〕1号 | 主题词: |
时效性:有效 |
旗直机关工委:
2021年,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住建局党总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市、旗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上年度问题导向,严抓整改,突出2021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等工作。现就我局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一是根据旗委部署安排,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学习计划表、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鄂托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扎实有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二是开展专题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导述学和邀请专家辅学,认真学习“四史”读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语言文字等内容。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学习25余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专题研讨8次并进行专题知识测试5次,党组织书记为支部党员讲授专题党课3次,其他分管领导为支部党员讲授专题党课1次,开展“分享党史故事,畅谈学习心得”专题学习活动8次,邀请党校讲师团讲师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授课1次。三是开展党史系列主题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植树造林、迎“七一”,“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庆祝建党100周年、“追寻红色记忆、弘扬革命精神”参观桃力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党日活动共8次。
(二)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工作思路,明确党建目标任务、工作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全年召开党组工作会议18次,专题调度会议10次。二是围绕班子队伍,狠抓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党组织班子建设中,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做给职工看、带着职工干,一年来,班子成员求真务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带头作用。三是奠定制度保障,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核定编制了住建局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管理及党建工作。同时,定期对各党支部的按期换届和党内干部、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排查,确保党建工作机制的有效落实。
(三)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统筹推进机关党组织建设,努力抓好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等各项党务工作。一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及党费收缴工作。局党总支共有55名正式党员,2名预备党员,5名发展对象,1名积极分子。稳定做到收缴基数准确、全额上缴,现已全部完成局党总支年度党费收缴工作。二是提升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及时对党员管理系统进行更新,使党建工作清单更加明确,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工作督办更加及时,工作考核更加公平公正。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全体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0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组织生活会2次。四是按时完成局党总支及所属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五是创建“三个表率”模范机关,进一步振奋干部职工干事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政治上坚定不移,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
(四)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六个一”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情况。充分结合“六个一”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包联社区入户走访。一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对包联的育英社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完成了福泰居小区各主要出入口巷道进行硬化,拆除废旧旱厕及危房,健全完善雨污排放设施。二是组织全体党员为包联社区316户居民和154户底商开展义务服务办实事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解读党的新惠民政策和文明理念,与他们进行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切实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
(五)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一是积极参与包扶嘎查组织生活生产活动,参加阿尔巴斯苏木重点工作会议12次,协助组织召开脑高岱嘎查全体党员代表会议8次,组织脑高岱嘎查全体党员开展红色革命老区学习1次,组织开展嘎查党员、代表、产业大户外出考察学习1次,组织脑高岱嘎查9个牧业小组开展庆“三八、五四”等主题活动9次。二是积极扶持经济生产,落实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1万元;落实嘎查阵地维修资金14万元;协调维修乡村道路资金16万元,维修乡村道路14公里;协调企业帮助集体经济项目消费扶贫15万元阿尔巴斯羊肉订单;协调企业为嘎查争取乡村振兴资金10万元;开展抗旱救灾行动,支出3万元抗旱资金为9户牧户打造安全饮用水项目,支出抗旱资金6万元发放苜蓿混合饲料。三是开展为农牧民办实事行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题活动,我局党员干部对包联嘎查生产生活困难牧户32户进行了包联分配,并及时入户走访了解情况,重点围绕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禁休牧禁垦、消费扶贫、统编教材推行使用等工作上督促指导。全体党员自愿为生活困难户、大病户、孤儿、大学生资助4000元;为脱贫户4户每户发放2000斤混合饲料,切实解决了嘎查生产生活困难户的一些实际问题。四是坚决筑牢新冠疫情防线,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疫情防线,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知识,及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宣传指令,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转发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及有关要求。
(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旗住建局坚持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部署要求,精准对接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坚持“五个围绕”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既立足眼前、又着眼长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一件件实事好事切实办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为了解决乌兰镇居民区巷道老旧破损、黄土裸露,造成居民出行不便,部分市政道路破损、陈旧,雨天内涝严重,雨污管网不畅等问题。旗委、政府紧盯群众难题,2021年我局实施了乌兰镇乌仁都西街雨污管网综合改造工程、乌兰镇乌兰西街市政道路及其附属工程、乌兰镇市政道路附属设施综合改造及背街小巷维修工程。二是协调解决乌兰镇阿尔寨街路东无污水管网,居民商户无法碰接污水问题。实施乌兰镇污水管网工程(四期)—阿尔寨街污水管网工程,敷设3公里污水管网。三是协调解决乌兰镇新区部分道路没有路灯,光线较暗,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为乌兰镇滨湖北路、滨湖南路、西大街等无路灯道路安装路灯。四是对包联社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育英社区(福泰居小区及周边)出入口巷道破损、周边环境脏乱差,卫生死角多,基础设施短缺。按照全旗创城工作安排部署,住建局对环境责任片区内的各主要出入口巷道进行硬化,拆除废旧旱厕及危房,健全完善雨污排放设施,对木器厂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五是协调解决乌兰镇阆苑小区垃圾无人倾倒,无物业公司问题。通过引进鄂托克旗正企物业公司进驻服务,解决垃圾无人倾倒等问题。六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已梳理好的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在内的53项审批权力,一次性授权给“一站式”审批大厅,启用“一窗受理”系统,全部进入《鄂尔多斯政务云平台》和《内蒙古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审批,全面推行建筑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实现施工许可证电子化网上核发,确保平台之外和线下无审批。七是走访慰问贫困户和离退休老干部,对接驻村第一书记,及时了解困难户情况,真正做到帮扶暖人心。走访离退休老干部,询问他们的身体健康情况以及退休后的生活状况,为他们送温暖。八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爱心捐助,帮助包扶嘎查脑高岱嘎查上学难大学生、重大病人家庭、贫困家庭;九是党员带头为社区和居民义务服务办实事,向社区居民宣传解读党的新惠民政策和文明理念。
(七)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监督,杜绝“灯下黑”现象。一是局党组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传播渠道和阵地,及时宣传廉政文件精神和廉政文化有关内容,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传播廉政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形成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二是通过节前廉政提醒;观看廉政电影;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和旗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等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党风党纪教育。召开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大会,并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焦点访谈-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给人以警醒、警示,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局党组班子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一是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工作的整体布局中。二是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召开领导班子集体廉政谈话会、党风廉政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对202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集体廉政谈话会,听取分管股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三是研究制定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清单的通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面清单》《2021年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由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各股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九)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根据旗委《党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更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半年向旗委上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通过3月19日党组会议和8月12日全系统集中学习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舆情监测制度》《宣传稿件“三审”制度》等,加强宣传阵地管理、课堂阵地、政务媒体管理,保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十)抓好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将统战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工作、宗教事务和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培训和教育7次,选派党外领导干部、党外优秀环节干部参加各级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3次。
(十一)查摆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党建述职查摆问题4个,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已经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定期督查,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方面不足。党员们要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深刻理解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理想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班子成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上还不够深入和全面。
(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不足。存在漂浮现象,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个别党员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存在应付心理,满足于撰写笔记完成任务,主动学习和理论联系实际方面存在欠缺,没有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
造成以上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缺乏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和斗争精神,在自觉担当担责上意识不强、有所懈怠,工作中缺乏闯劲,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措施方法不多,导致一些工作开展缓慢。二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重要论述和党史知识学习,没有对其中蕴含的核心要义、思想内涵、立场观点和方法很好的领悟和把握,导致学习、思考和实践紧密结合不够,运用科学的理论来解决问题、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做得不够好。
三、今后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紧跟习近平总书记思想步伐,学习最新的理论观点和论述,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提高理论素养,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用科学理论来指导今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
(二)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党史学习教育与住建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以对自己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个细节中,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解决群众“烦心事”,积极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定思想政治信念。领导干部需要发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前,迎难而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正确的工作思路措施,有力地指导推动工作。
中共鄂托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
中共鄂托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