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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000014349/2025-02750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12日
名称: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时效性:有效
 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旗人民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科学化、规范化,现制定抽查工作计划《鄂托克旗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将结合本股室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财政局
  2025年3月12号
  
鄂托克旗财政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旗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鄂托克旗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确保我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二、抽查对象
  鄂托克旗各代理记账机构
  三、抽查方式
  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实施: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代理记账机构按照不少于10%的抽查比例)和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在具体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旗财政局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和检查人员数据库,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时间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暂定5—12月。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要求
  “双随机”抽查是推进随机抽查市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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