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的必要保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和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审计,对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转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审计人员应着重从固定资产的“进”“用”“出”三方面加以审计监督。
“进”:审查固定资产的增加是否合规。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编制了采购预算,是否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是否存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
“用”:审查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否规范。通过实地盘点及调查了解等方式,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因制度缺失导致的管理混乱,有无固定资产在出现增减变动时,财务人员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出现固定资产账实、账账不符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固定资产问题。
“出”:审查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否合规。审计人员从资产的购置时间、处置原因等方面综合分析处置的合理性,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处置方式是否合规;其次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处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最后检查资产处置收益是否按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