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7
来源:鄂托克旗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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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我单位。
联系电话:0477-8327538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 T5办公楼 1905室。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转载来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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