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2-02728 | 分类:卫生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22年03月23日 |
名称: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的通知 | |
文号:鄂旗卫健发〔2022〕28号 | 主题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 |
时效性:有效 |
旗疾控中心、旗保健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3月28日下午3:00在鄂托克旗紫苑酒店报到。2022年3月29日-30日培训。
(二)地点:鄂托克旗紫苑酒店会议室。
二、培训人员
旗疾控中心和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管基本公共卫生的副院长,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和乡村医生。
三、培训内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四、其他事宜
(一)参训人员的餐饮统一由旗卫健委负责(乌兰镇镇区的参训人员除外),差旅费、住宿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于3月25日17:30前将回执表发送至旗卫健委基层卫生股。
(三)参训人员请自觉佩戴好口罩,报到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配合酒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参训回执
鄂托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