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领域相关事项监督计划
发布时间:2026-08-12
来源:鄂托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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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民族领域相关事项监督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民族领域政策法规落到实处,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维护我旗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鄂托克旗民族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督计划 。
一、监督范围
全旗各机关单位、各乡镇苏木、各类涉民族工作经营服务场所、社会团体及其他涉及民族事务的组织机构。
二、监督内容
(一)监督民族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各单位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普及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研究、规范化使用、出版、新闻发布、社会市面用文(配合旗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对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规范达标情况开展检查,核查是否存在错译、错排、漏刻漏印等不规范使用情形);民族成份更改;监督指导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推动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工作,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协调开展各民族文化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旗蒙古语文翻译等业务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二)清真食品管理情况。配合旗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条件、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管理制度落实,有无混用器具原料、清真标识、包装物使用是否规范,有无假冒清真标识等违规情形。
(三)监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示范单位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等工作推进情况。
(四)监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对民族领域涉意识形态、矛盾纠纷、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是否制定落实针对性整改整治措施,建立完善风险防控长效工作机制情况。
(五)监督专项资金及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我旗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项目推进进度、资金拨付使用以及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落实情况,保障项目规范落地、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相关资金的使用。
三、监督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被监督单位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报鄂托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实地监督阶段。鄂托克旗民委组织相关监督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问询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核验,重点核查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部署情况。
(三)整改总结阶段: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总结监督工作情况,建立长效监督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民族领域监督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主动配合做好实地监督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民族领域关键环节,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不回避问题,不隐瞒漏洞,切实把问题找准查实。
(三)压实整改责任。被监督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我旗民族领域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鄂托克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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